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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住展房屋網/台北報導】自上月底宣布進化為巢運後,2014版無殼蝸牛運動可說動作頻頻,首先就是在本月4日於營建署前,抗議該署長任期作為立場明顯偏向開發商;抗議者甚至直接拿出『照妖鏡』,迫使營建署現出其『建商署』的原形。

這次巢運在營建署前的行動,其實是實踐上月底喊出五大訴求中,開宗明義第一項「居住人權入憲‧終結強迫迫遷」。反迫遷的確是這幾年來相當重要的社會議題,然持平論之,巢運成員或相關受害團體可能得好好思考,更換或調整抗議的對象或場合;理由是,就算真的喊營建署為建商署,其實也是剛好而已。 

不用看職掌業務細項,光看名稱就知,既然叫營建署,其最高指導原則,本來就是輔助、管理『開發行為』。營建署以營造開發行為為指導原則並不奇怪;然而整個政府官僚體系如果也是用同樣的思維或心態為事,那就非常可議,這才是需要被批判之處。 

所以昨天巢運抗議有理,但對象或場合其實弄錯了,不該是找營建(建商)署的碴,而是要到內政部,甚至是行政院或總統府門口才對。因為漠視居住權益的不是營建署,而是其上級單位內政部,乃至行政院或總統。 

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要提醒,營建署底下的一個小小國民住宅組,其實才是推動攸關全台兩千多萬人居住權益保障政策的直屬單位。但顯然地,其人力、物力絕對不足推動之,層級也太低,遑論台灣根本不曾有以保障居住權益為依歸的住宅政策。 

事實是,過去政府有關居住政策的作為,真乏善可陳。早年還有國宅,近十年則只有購屋(利息)或租金補貼;在相關團體呼籲奔走,加上高房價惹出高民怨之下,近兩年官方才勉為其難地推動只租不售社宅,但實際作為又讓人直搖頭。總括來說,幾乎就是直接假設所有國民的居住需求,都可透過自由買賣、租賃市場得到滿足,也就是把居住權益保障簡化為『住者有其屋』。 

但事實並非如此。現實中,租屋市場極端不健康;租客權益被忽視,連房東也沒保障,難怪房東不想繳稅。民眾滿足居住的選項彈性變小,加上不當稅制搧風點火,導致剛性消費者得用不合理的偏高價位來背房債。更別說有些弱勢族群,是有錢也買不到、租不到合適居所;這類情況,根本不可能透過市場機制得到解決。 

回到營建署的『名稱爭議』,看看我們最愛學的日本、美國,住宅政策都有更高層級的單位負責推動。日本的住宅部和建設部是同等級,相當於我們的營建署,隸屬交通國土省之下;美國更高,其住宅與都市發展部是直接隸屬白宮,等於是我們的內政部層級。 

所以當我們談房價、談居住權益、談住宅政策時,或許一切爭議的根源是,為政者根本沒把居住權益保障當一回事,於是中央推動若有似無相關政策,竟是由內政部底下的署的一組負責而已!

新聞提供:住展房屋網 www.myhousing.com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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