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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劉曉霞╱台北報導】民眾購屋買賣報稅過去習慣採「評定現值」而非「實質申報」,隨著實價登錄機制完備,陸續有民眾被要求改採「實質申報」,一般民眾多認為,「實質申報」繳交稅額較高,業者提醒民眾可精算,不見得「實質申報」就會繳較多的稅。

國稅局已取得成本

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指出,過去國稅局無法了解購屋取得成本,從2008年開始要求建商提供買方名單和價錢後,國稅局取得購屋成本後,陸續不接受房屋以評定現值方式申報。 
房產業者指出,今年初就有2件「宏盛帝寶」交易案採實質課稅,不過就算是豪宅,採實質申報不一定會比較貴。 
S先生以1.7億元賣出北市內湖豪宅,若以房屋評定現值計算,稅額是4000萬元乘42%約1680萬元,不過若是以實質申報計算,當初取得金額是1.2億元,扣除代書、裝潢等成本費用後,原本的建物價從4800萬元變成3400萬元,變成完全沒有獲利,根本就不需要繳稅。 

可請代書協助精算

台北市地政士公會理事長張義權指出,「實質申報」是根據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》第21條規定課徵,是實質申報划算還是評定現值較好,通常要看土地、建物比例和房屋轉移獲利的絕對值而定,若是買賣獲利總價2000萬元,但建物僅佔100萬元時,選擇實質申報就較有利。
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專案經理林以德也認為,實質申報是否划算要視個案而定,2年內取得、價差不大的房屋轉移,或是土地、建物比例中,土地比例高者,報稅時用實質申報會比較有利。他建議民眾,除請代書、經紀人精算外,也可找會計師協助。陳俊宏也建議,消費者報稅前還是要精算。 

 

來源: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property/20130922/35311147/%E8%B3%A3%E5%B1%8B%E7%8D%B2%E5%88%A9%E4%BD%8E%E8%80%85%E5%AF%A6%E8%B3%AA%E7%94%B3%E5%A0%B1%E6%9C%89%E5%88%A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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