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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住展房屋網/台北報導】為節省申辦建物第一次測量登記時間,內政部推動「建物產權測繪登記流程簡化措施」,申辦建物保存登記時,檢附經建築師或測量技師簽證的建物標示圖,可以直接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,免辦建物第一次測量,有效簡化申辦流程,歡迎有需要的民眾多加利用。
以前申辦建物保存登記時,起照人需先申辦建物第一次測量,待核發建物測量成果圖後,再行申辦建物第一次登記以取得權利書狀。但依內政部102年8月修訂之地籍測量實施規則,於民國102年10月1日以後領有使用執照之建物,得檢附由建築師或測量技師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繪製並經簽證之「建物標示圖」可直接申請建物第一次登記,可減去地政事務所排定現場測量、繪製成果圖及測量審查的時間。
至有關建物標示圖之製作軟體及教學請於內政部地政司網站(網址 http://eds.land.moi.gov.tw/K01Web/index.jsp?logout=logout )下載使用。民眾可於測繪完成後,申辦建物第一次登記,由登記機關內部簽會審核縮短辦理期程。
新聞提供:住展房屋網 www.myhousing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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