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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合一在選後繼續運作,留任的財政部長張盛和8日首度向立院財委會報告「房地合一稅制規劃情形」,欲訂在2016年實施。初步確定採用累進稅率分離課稅,原則為個人出售不動產,稅率分為六級,由5%-45%不等,若符合持有年限高於2年的條件,就可減稅,並按年數訂定扣除率,持有愈久減徵愈多,目前擬訂最高可扣除75%。另外,為避免外籍人士來台炒房,未來外籍人士在台出售不動產,改採累進稅率,取代目前統一為20%的低稅率。

財政部另表示,自用住宅仍保有優惠,若所有權人及其未成年子女只擁有一戶自住用不動產,出售金額若在一定門檻之下,可享有免稅優惠,至於門檻的標準為何,還要進一步研究;此外,若重新購買的房子價格高於(等於)原本出售的房產價格,則可全額抵退稅,若是低於,也可按比例來申請抵退稅。

德明財經科大副教授花敬群則批評財政部的規劃越來越與初衷悖離,認為把非自用的交易利得加入重購退稅,恐會造成投機行為加劇,例如賣兩間,買一間,該如何計算重購退稅的部分?賣土地買房子,是否適用重購退稅的規定?而賣豪宅買兩間平價宅,又可否申請重購退抵稅?以上的疑問,也端看財政部未來草案出爐後,才能獲得進一步的答案。

 

文章出處:https://tw.house.yahoo.com/news/%E6%88%BF%E5%9C%B0%E5%90%88-%E7%BA%8C%E6%8E%A8-%E6%8E%A1%E7%B4%AF%E9%80%B2%E7%A8%85%E7%8E%87%E5%88%86%E9%9B%A2%E8%AA%B2%E7%A8%85-01420086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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