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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/鄭文 編輯/吳苡辰

【週報】兇宅=鬼屋?不小心住到鬼屋怎麼辦看屋時除了留意屋況外,也要多方打聽。松信住宅提供

對一般民眾來說,買房子是人生大事,但要是誤買鬼屋或兇宅,恐遭受錢財、身心的雙重打擊,不過以法律實務來說,買到「鬼屋」和「凶宅」的處理方式截然不同,一般而言,不管是買到或租到鬼屋,由於極難舉證,以此為理由爭取解約或退租成功的可能性相對低。

真實案例:簽完約才知是鬼屋 解約賠訂金 

1年前,家住桃園的小敏,看上當地某社區內一間45坪(含車位)的公寓,頂樓可加蓋,售價僅500多萬元,仲介遊說她若能在看屋3天後簽約,可以降價15萬元,眼見機會難得,她心動同意。

出乎意料的是,當小敏一簽完約,社區警衛和婆婆媽媽們七嘴八舌問她「為什麼要買鬼屋?」打聽後才知道,該屋曾出租給外籍僑生,常有5鬼魂出沒,嚇得僑生常找警衛求救,最後提前退租。

小敏向仲介索取50萬元訂金,仲介不肯退還,她只好怒告仲介蓄意欺騙,但法官說,這種「怪力亂神」的事件,很難舉證說明真的有鬼的存在,最後僅宣判對方需歸還15萬元。

凶宅屬「重大資訊」 屋主、房東應告知

以法律實務來說,買到「鬼屋」與「凶宅」,處理方式大相逕庭。中信房屋資深法務白宗益表示,一般凶宅的定義是,建築物內部的主要使用區域曾發生自殺或他殺等「非自然死亡」事件。

大家房屋專案主任劉家瑋也說,凶宅屬於「重大資訊」,消費者無論是租屋或買屋,屋主或房東都應告知,如果隱匿不說,就是違反誠信原則,民眾若遇到上述情況,可以申請調解,甚至可要求解除契約。
為保護買方避免無謂紛爭,現在的仲介公司多會提供凶宅資訊,民眾租屋前,可上網查詢,簽約時,也可特別要求房東擔保房屋非凶宅,加註相關條文,如違約金、契約終止等條款。

【週報】兇宅=鬼屋?不小心住到鬼屋怎麼辦將房東承諾加註在合約裡,更有保障。

何謂「鬼屋」?法律上沒有定義

但是「鬼屋」就不一樣了,所有專家都表示,法律上並沒有對「鬼屋」有任何定義。參考過往的法律判決,普遍都指出「凶宅不等於就是鬼屋」。

白宗益指出,房屋是否為凶宅,有具體事實可供判斷;但是否為鬼屋,常因個人心理和精神狀況不同,每個人的感受不盡相同。既然沒有科學方法可證明鬼的存在,因此買到鬼屋者,很難主張法律上權利。從小敏的例子,可見一斑。

如果是像案例中那位外籍僑生,承租房子卻鬧鬼,導致精神方面受到衝擊呢?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說,坊間對於凶宅退租是有合意解約的前例,但「鬼屋」目前很少聽說,主要是因為房客極難舉證房屋鬧鬼的事實。也因為如此,除非屋主心知肚明,不然很難解約。

白宗益也說,即使房客為了解約,將「感應」到的聲音、影像錄音或錄影,或出示精神病的醫生診斷證明,在法律上仍很難站得住腳,因為無法證明其精神狀況出現問題,和鬧鬼之間互為因果關係。

【週報】兇宅=鬼屋?不小心住到鬼屋怎麼辦凶宅不等於鬼屋,因此在法律上的保障也不相同。

租屋處有聲無人 小資女裝可憐成功退租

28歲的上班族家家說,之前在高雄租套房,某一晚單獨在租屋處時,竟聽見老男人的說話聲,她直覺地抬頭四處張望,沒想到沒見到人,卻再次聽到對方以台語說:「你竟然聽的到我說話」,當下立即拔腿逃離租屋處。

家家房東表示房屋非兇宅,過去也沒人反應過,但家家一再跟房東裝可憐,說自己實在過於害怕,不敢回租屋處,只能一直借住朋友家,房東最後終於同意不扣押金提前解約。

徐佳馨也建議,若真要退租解約,還是從自身睡不著、影響日常生活等軟性訴求,較容易成功。其他房仲業者也提醒民眾,買方若要避免買到凶宅或鬼屋,最好的方式當然是親自前往看屋,瞭解、檢視室內外環境,必要時可詢問左鄰右舍,千萬別受到優惠的租金或美麗的裝潢吸引,最後反而得不償失,讓自己的權益受損。

 

 

引用:https://tw.house.yahoo.com/news/%E3%80%90%E9%80%B1%E5%A0%B1%E3%80%91%E5%85%87%E5%AE%85-%E9%AC%BC%E5%B1%8B-%E4%B8%8D%E5%B0%8F%E5%BF%83%E4%BD%8F%E5%88%B0%E9%AC%BC%E5%B1%8B%E6%80%8E%E9%BA%BC%E8%BE%A6-11484727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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