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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地產專欄】蔡志雄:房價跌3成 投資自住誰倒楣和銀行貸款還是要注意契約內容,以免發生問題時措手不及。

房地產市場素來有空頭總司令稱號的台北副市長張金鶚最近喊出,要讓台北市房價在2年內下跌3成,不但有明確的時間表,連下跌的幅度也預設好了。看似又是一個完美的打房目標,先不論是否能夠落實如此艱鉅的任務,假如房價確實在2年內下跌3成,究竟「中槍」的會是誰?

投資小感冒、自住受重傷

買賣不動產資金龐大,很少有人是一次付清,除了頭期款,其他均是向銀行辦理貸款,同時必須將房、地設定抵押權給銀行,一旦無法按時清償,或發生其他貸款契約規定的情形,就會面臨法拍的命運。

按時清償也不行! 小心契約陷阱

什麼!按時清償還不行,發生其他貸款契約規定的情形也會遭到法拍?沒有錯。相信很多向銀行貸款的人手邊連貸款契約都沒有,更遑論契約是怎麼規定的,那就更不清楚了。

通常銀行會在貸款契約中規定,「擔保物價值減少不敷擔保債權,經貴行通知或催告仍不補正時,全部債務回溯自該事件發生時視為到期,貴行得逕向立約人及保證人請求連帶清償全部債務之本息。」也就是當擔保品價值低於所借金額時,除非借款人先清償不足額或額外提供擔保品,否則就可能被法拍。

通常銀行對於持有第2屋以上的投資類型,會限縮貸款成數,如果自住類型可以貸款8成,第2屋的投資類型通常只能貸款7成。以1千萬的房屋來說,自住類型銀行可以貸八百萬,但投資類型銀行只能貸7百萬。假如房價確實在2年內下跌3成,1千萬的房屋只剩下7百萬,投資類型剛好等於所借金額,但自住類型借了8百萬,馬上面臨擔保品價值低於所借金額的情況。

而且如果房價通通下跌3成,一旦銀行啟動法拍,房地產將全面性下跌,絕對會再引動進一步的下殺,最終不管投資、自住類型通通必須清償不足額或額外提供擔保品,但是投資類型的人口袋深,比較有能力清償不足額或額外提供擔保品,自住類型的人將受到嚴重的傷害。

呼籲政府應該制定妥善健全的房屋政策,而非亂槍打鳥,最後反而讓無辜的人,躺著也「中槍」。

 

引用:https://tw.house.yahoo.com/news/%E3%80%90-%E5%9C%B0%E7%94%A2%E5%B0%88%E6%AC%84-%E3%80%91-%E8%94%A1%E5%BF%97%E9%9B%84-%E6%88%BF%E5%83%B9%E8%B7%8C3%E6%88%90-04562650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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