攸關訂定房屋標準價格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,已逾12年未調整,為使評價制度與時俱進,財政部昨(28)日表示,將提高營建專業人士比重,評價委員人數將自11人擴增為13人,不動產估價師及建築師公會代表均將入列。

 財政部官員表示,為強化委員會功能,在這次修正公告後,各縣市將可增聘不動產估價師代表1人擔任委員,並刪除農會代表;另外,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及建築師公會專門技術人員代表,亦分別從各1人增加為1到2人。

 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上路,各縣市政府不動產評價委員會,在調整當地公告地價、公告土地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上,扮演關鍵角色;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每3年開會一次,委員將依據房屋耐用年數、折舊率、地段率等,計算房屋現值,並以此作為房屋稅和契稅的稅基。

 各縣市政府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組成結構逾十年未調整,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,這次修正組織規程,在增列不動產估價師及營建業代表人數後,可望藉由提高專業人士比重,提升不動產估價品質,將房屋評定現值朝趨近市價努力。

 另外,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,房屋標準價格由地方政府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每3年評定一次,財政部也同時修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開會時間,由每年召開1至2次常會,改為每3年召開1次,有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。

 依據房屋稅條例規定,各直轄市、縣市應選派主管人員及建築技術專門人員,組織不動產評價委員會,稽徵機關並依據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的標準,計算房屋現值。

 

 

http://money.chinatimes.com/news/news-content.aspx?id=20120829000153&cid=1209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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