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用住宅節稅  9月22日星期二前申請

工商時報【記者黃惠聆、方明╱台北報導】

2016年即將重新規定地價,外界普遍認為,公告地價將大幅調高民眾繳納的地價稅!由於明年起房地合一稅、囤房稅將陸續上路,因此,若適用自用住宅者最晚要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才適用優惠稅率。

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表示,辦理「自用住宅」先要符合4要件:1、辦完戶籍登記。2、無出租、供營業(包括執行業務)事實。3、有自住事實。4、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不超過3間即有機會可同時減輕地價稅、囤房稅及未來出售時的房地合一稅。以台北市松山區30年30坪公寓為例,只要在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,當年度才可適用優惠稅率,地價稅一年稅費至少可省下上萬元。

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專案經理林以德說,辦理自用住宅後,不但可節省地價稅,同時其他和房屋相關稅率也都會一併調降。舉例來說,北市松山區饒河街30年公寓、建物30坪、房屋現值20.22萬元、土地29.25平方公尺、102年申報地價70,464元,如果非住家用,房屋稅、地價稅最高需繳納27,889元,如果辦理自用住宅,則共只需繳納6,548元。

住商不動產法務協理吳光華也指出,持有稅節稅分成兩部分,1、就地價稅而言,辦理自用住宅必須符合所有權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要在該地辦竣戶籍登記,但本人、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只能一戶,辦理人在戶口遷入後主動填具書表向稅捐機關申請。

2、至於房屋稅就單純得多,是依使用情形,如有營業稅率是3%、自用住宅稅率是1.2%、非自用住宅且非營業是2%來核定課徵稅率,若是持有多戶的民眾,可向稅捐機關申請優先認定1.2%稅率的3間房屋, 如民眾有超過3間房屋,就可以選標準單價比較高的3間房屋設為自用住宅,節稅較為有利。

住商不動產說,所謂「房屋標準單價」是指房屋造價*坪數*折舊*路段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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