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經濟日報報導,行政院決定「房地合一稅」自用住宅免稅條款將排富,而自用住宅則不限一屋,但售價4,000萬元以內的房產,交易利得可享免稅;此外,持有不滿二年的房產將採差別稅率,初步訂為20%以上。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表示,行政院版本房地合一稅出爐,顯示不動產稅改自始至終是假改革,更是為了掩護奢侈稅完美退場而來。

房地合一稅上路後,配套措施之一為奢侈稅退場,且欲採取雙軌並行制、並於2016年實施,其中可能針對新法生效前五年取得的房產實價課稅,即2011年以後取得的房產課徵房地合一稅,2011以前取得的房產課徵土增稅。 

住展企研室分析,雖然房地合一稅有納入「奢侈稅精神」,針對持有時間未滿兩年的房產課徵20%或以上稅率,但其實稅負將大大減輕。以奢侈稅方案計算,若賣掉總價2千萬、且持有一年內的房產,除了要繳交土增稅外,還必須被課徵總價15%的奢侈稅,即賣方要繳納3百萬元稅金。 

但若房地合一稅上路後,若賣掉總價2千萬、且持有一年內的房產,則課徵「獲利20%」的稅率,倘若淨賺1百萬,則僅須繳納20萬元;倘若淨賺0元,則一毛稅金都不必繳。更有甚者,如果該房產符合自用住宅,即使淨賺幾百萬都毋須繳稅。 

房地合一稅與奢侈稅最大的不同,係房地合一是課徵「交易利得稅」,有賺錢才需要繳稅,但奢侈稅不管有沒有賺,都必須課徵總價10~15%稅率。因此,房地合一稅稅負不僅比奢侈稅輕很多,其轄免條款過於寬鬆,勢必將讓房市投機炒作捲土重來。 

另有一個問題是,房地合一稅上路後,2011年後取得的房產將來賣掉是否還要課徵土增稅?以目前版本看來似乎是不用,原因是為了避免重覆課稅。若此為真,則未來房產交易成本大大減輕,稅負甚至會比稅制改革前還要低。 

由財政部主導的房地合一稅弄個老半天,結果搞來搞去竟輕輕放下,改革後的方案還比改革前糟糕,到底改革是真是假,社會早有定論。 

這也不禁讓人聯想到,今年元月行政院長毛治國接見房仲、建商公會代表後,發布新聞稿表示:「房地合一稅,廣納社會意見」。確實,業者的意見行政院是聽見了,但人民的意見呢?或許,在行政院眼裡,所謂「社會的意見」=「業者的意見」,人民的居住正義並不重要,當然就置若罔聞了。

奢侈稅完美退場 投機炒房將捲土重來

文章出處:https://tw.house.yahoo.com/news/%E5%A5%A2%E4%BE%88%E7%A8%85%E5%AE%8C%E7%BE%8E%E9%80%80%E5%A0%B4-%E6%8A%95%E6%A9%9F%E7%82%92%E6%88%BF%E5%B0%87%E6%8D%B2%E5%9C%9F%E9%87%8D%E4%BE%86-01000023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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