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財政部擬對豪宅買賣從重課稅,仿奢侈稅模式,未舉證成本者,將以12%到17%比率計算獲利課稅,並從2014年申報所得稅起適用。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,北市新台幣8000萬元以上豪宅占房市交易規模很小,有買賣者更少,對近5年買進豪宅者較有影響,當時購進成本較容易追查。

曾敬德指出,對於20、30年前即購進台北市精華路段大坪數豪宅者,當時買價較難追查,政府若依房屋評定現值課稅,售屋獲利嚴重低估,財政部採取從重課稅方式,對這類老豪宅買賣影響較大。曾敬德認為,政府針對豪宅買賣課重稅是補了原先依房屋評定現值課稅的漏洞。

台灣房屋智庫執行長劉怡蓉表示,2011年7月1日上路的豪宅稅,於2012年5月開徵房屋稅加計課徵,針對該項是對於買方持有不動產的成本增加,而2013年度,個人售屋所得由「分區」改為「分級」,是對於賣方在出售不動產時,隔年申報所得,對於即便非大安、信義、松山及中正四區,只要符合北市府的豪宅三指標,則課稅的稅率將由「42%」提升到「48%」,而2014再針對豪宅買賣,若無法舉證買進成本,將以扣除土地價格後的建物價值,核課12%至17%的稅率計算。

因此,對於豪宅市場不論是「交易」或「持有」都回歸稅制的基本立意,就是希望豪宅市場不要虛火上漲,要回歸實質的資金面、市場面及需求面才是房市穩步的關鍵。另外,因為豪宅市場是金字塔消費族群,與庶民市場脫鉤,因此對於廣大的消費市場影響不大。

買賣豪宅課重稅 房仲:豪宅占房市交易規模很小

政府針對豪宅買賣課重稅是補了原先依房屋評定現值課稅的漏洞

新聞來源 [ 買購不動產新聞台 http://mygonews.com/ ]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大師房屋-大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